「心情好,心情壞,有什麼好假裝?反正天若真的塌下來我自己扛。天氣好or天氣壞,有什麼好緊張?反正下一秒鐘的我開始開始流浪」 - 戴佩妮《一個人的行李》
去年三月底我就是懷著這樣的一個心情離開香港、前往倫敦漫無目的地流浪。說離開也並不合適,畢竟這只是兩週的休假,為的只是躲開無能的上司、以及從不甚繁重但為自己帶大極大精神壓力的工作當中逃脫,哪怕只是短短的兩個星期?當然現在的我已經換了工作,只是換工作以後也讓我了解到一個殘酷的事實,要找跟自己合得來的上司/躲開跟自己性格不合的上司,基本上是不太可能的。
好的,話說回來,為什麼去年的旅行,放到了今年這個時候才寫一下遊記呢?而且還是一個「epic」的遊記 - 當然只是在文章篇幅上有如史詩,但內容的充實程度,是絕對沒有辦法跟任何著名旅遊部落格比擬,更遑論是其他別的史詩式巨著。如果各位是本家的長期讀者,大概會了解本家是先寫遊記、而在無心插柳的情況下開始寫音樂、特別是歌唱比賽的心得感想文,但寫久了,各種感官、審美疲勞都跑出來了,大家可以看到《我是歌手2》到了中段我已經沒什麼心思繼續寫下去了。隨著《我》結束月餘,思前想後,覺得音樂的東西還是要寫,但,在這段比賽的空窗期,我是不是真的要寫一些我自己想寫的東西呢?
加上我剛買了九月底去瑞典的機票,為了不讓自己留下太多的遺憾,我覺得對自己該有一個交待,總結一下去年發生過的所有事,包括是這個接近零計劃、出發前一個月才買機票、每天早上起床才翻一下旅遊書選了一兩個景點、繼而不管前路會碰到什麼就跑出去、走路走一整天走到累了(其實非也…)才回家的倫敦之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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London Trip - Day 1 - Westminster Cathedral
London Trip - Day 1 - Buckingham Palace + Green Park + St. James Park
London Trip - Day 1 - Guards' Museum
London Trip - Day 1 - Westminster Abbey
London Trip - Day 1 - Snapshots
人在累積了很多負面情緒的時候,就會萌起出走的念頭。也許是人的惰性使然,每當遇到了不如意事情的時候,就會找一個給自己外遊的藉口。去年二月的時候,跟自己的新上司相處得不算很好,工作上也完全沒有默契,本來以為三個月也許是很短的時間,應該多給她跟自己更多的時間去磨合,但是有時候負面情緒這玩意兒,不是不來就是蜂擁而至,工作上、私人感情方面也好,都是在一個事事不如意的狀況,把心一橫就決定去倫敦流浪一下。
買了機票以後,其實除了住的地方花了時間去找以外,行程什麼的我都沒有在管,為什麼呢?我也不懂,大概就是在家裡看著旅遊書、看著不同的部落格,也覺得倫敦這個地方,要去的話就大膽一點,反正會講英文其實在倫敦亂逛一通也不會出什麼問題。當然,這只是個人見解,女生如果自己一個去的話,還是要小心一點比較妥當。
我要飛走,我要自由!
外國人對香港人很多莫名奇妙的行為嗤之以鼻,嘴裡說著很好奇,其實就是打從心裡看不起這些行為。當然,有很多外國遊客對這些「行為」還是像好奇寶寶一樣,感到新奇相當。至於這些行為是什麼呢?其中一個就是香港人離港,不管是工幹還是外遊,都一定要拍下登機顯示屏上的資訊,然後上傳到社交網站,而這些照片往往是最多人給讚的,以粵語來詮釋的話就是所謂的「呃Like」,作為一個偽文青,我當然不會放過這個機會。
其實那個時候是早上八時,而且是週日的早上八時。試想想看經過了忙碌的工作後,週六已經用來收拾行李,週日早上、而且這麼早,說實話還真的沒有什麼閒情逸致去傷春悲秋。還好,自己有一系列讓人忘憂的歌曲,去年這個時候能夠歸類在這個類別的歌,大概就是戴佩妮、Olivia以及蔡健雅的歌曲,很奇怪是吧?熟悉我的朋友也許知道我聽男歌手的歌比較多,為什麼反而在這種必需讓自己放鬆的情況下,女歌手的歌反而更能讓人動容呢?我也不懂。
說實話,不管是從香港到北京的、還是從北京到倫敦的旅程,我都覺得不怎麼輕鬆,因為飛機上的小孩太多了,而且好死不死都集中在我的前後左右,本來凌晨起床已經累透的我,打算看一下《Argo》跟《Les Miserables》就乖乖的去睡,結果不是我的椅背被小孩踢慘了,就是小孩們在走廊上跑來跑去,燈關了還是如此,合共十三、四個小時的旅程,真的能夠闔眼的機會真的少之又少。
下飛機的奇遇其實不打算講太多,大概就是在飛機上,坐在我旁邊的(隔著走廊)大陸伯伯,不知怎的在前往入境大堂的路上把我認出來,問我從哪裡來的,我說香港,然後他說他來看他女兒一家,但不會英文,怕入境的時候有麻煩之類的,本來在自己看過很多機場騙案的前提下,是不打算幫他的,但,也許自己真的人太好了,到了入境大堂還是選擇幫了他一下。結果他跟我說他大概會在倫敦住九個月,我就傻眼了,我跟辦理入境的職員講「He is going to stay in London for 9 months」的時候,我也怕自己會被當作黑工的agent、然後被帶到哪一個房間繼續審問之類的。
中間的部份就不說了,反正最後他是來看他在倫敦大學工作的女兒跟女婿,翻箱倒篋後找到了合用的證明文件,Immigration的職員也就讓他過了。我呢?我還真的花了十五分鐘跟關員閒聊,他問我來倫敦幹嗎,我說「sightseeing」/「And?」/「Watch a few premier league games」/「Wow, you must be a Chelsea fan」/「Sorry mate, I am a die hard fan of Manchester United」/「Oh come on, will you go to Manchester then?」/「Not really, I didn't have much time to plan my trip, so, just forget about the Manchester derby game...」…
就這樣。
下飛機的時候大概是下午五點多,離開機場的時候已經快八點了。
跟民宿「伊林小棧」的老闆娘通電話,說晚到了要她等不好意思之類的,她卻很有禮貌的說她的丈夫Alex(還是Alan?不好意思我忘了…)已經在那邊等我了。Check-in後跟老闆聊了一陣子、他離開後卻發現整座樓房(兩層高)只有我一個人住…這當然是一件好事,當然兩個星期裡面,斷斷續續也有別的房客,有兩個都是來自香港的…
結果那天晚上我連外出用餐的心思都沒了,整理一下行李、洗了個澡倒頭就睡,時為英國時間晚上十點,也就是香港時間凌晨五點…
第一天我存在,第一次呼吸暢快
嚴格來說,四月一日才是真正的解放日、真正的Liberation。早上醒來的時候,還不禁問一下自己,這是上天給我最大的惡作劇嗎?難道這一切都是我在作夢嗎?當然,如果每一個夢都能夠這麼真實,我也不介意多作幾個這樣的夢。
出發前跟自己講了超過一千次,這一次來倫敦的目的是「流浪」,真的真的不要把行程安排得太滿,如是者,我真的沒有行程排得很滿,甚至是沒有設下每天要到哪些景點之類的目標。起床的時候就翻一下帶來的旅遊書,就決定以Westminster 市區為中心,附近的地方走一遍好了。
路程方面大概就是Westminster Cathedral -> Buckingham Palaca/ Green Park + St. James Park -> Guards' Park -> Westminster Abbey,然後Thames River 河畔、Parliament 跟London Eye 附近閒逛,最後在晚上跟以前大學的同學碰面,剛好她在倫敦進修,就跟她一起到Covent Garden 那邊的「The Rock & Sole Piaice」用餐。
在酷寒的天氣當中欣賞這個城市的美,我覺得是人生當中必須要做的十件事之一。事實對於我這個嗜寒如命的人來說,兩、三度的天氣真的算不了什麼,如果你讓在三十度的高溫下在倫敦漫遊,我想我一定沒有辦法去體會這個城市的各種風貌。在第二天早上甫踏出民宿的一剎那,我真的感動到快要哭了,因為三月底、四月初的香港已經開始跟「冷」沾不上邊,來到了這個比往常四月都要來得寒冷的倫敦,確實讓我有一種把冬天延長的感覺。
礙於自己不太喜歡規劃行程之故,加上前一天晚上睡前決定了這一天是在Westminster 附近遊走,所以我也沒有多想就往Westminster Cathedral 出發。其實Wesminster Cathedral 跟我以前去過的Berliner Dom和Milan Cathedral 相距甚遠,絲毫沒有那種走到百米範圍以內就讓人怔住的懾人氣勢。但作為倫敦其中一座最有名的大主教堂,我還是覺得它沒有讓我失望。
行程方面其實我不太打算細聊,畢竟把走過的路用寫的跟大家再講一遍,其實也沒有多大的意義,倒不如多在自己的感受方面著墨,反而更能讓人心領神會,領略到倫敦獨有的魔力。從Westminster Cathedral 一路走來(是的,熟悉我的人都知道我有多討厭走路,因為在嚴寒之下吹著冷風,走起路來也會精神百倍,所以在這兩個星期我是毫不吝惜任何腳程,只要步行距離是可以接受的話,我都會選擇用走的而不是坐Underground),就是著名的Buckingham Palace,本來我是打算來看衛兵換班的Parade,因為它是隔天進行的,而好死不死這一天剛好沒有Parade…
嗯,旅行的意義之一,就是把出錯當作是一種收獲,把失誤當作是即興,反正自己一個人,誰也耽誤不了、我也耽誤不了任何人,花多一點時間又有什麼所謂呢?在附近的Green Park跟St. James Park 吹吹風,看著遊人在綠草如茵的公園裡野餐,感受別人相聚時的溫暖,比起跟身邊同行友人為了雞毛蒜皮的事而爭執來得更窩心。
徐徐走到了The Guards Museum,對於戰爭跟歷史一直都有迷思的自己,看到了不同年代、不同造型的英軍、以及不同年代的武器,自然是不亦樂乎。拿起電話拍照是指定動作,加上剛好博物館裡沒什麼遊客,逛起來特別舒服。入場費只需要五英鎊對我來說絕對是物超所值。
Westminster Abbey 西敏寺,歷代英國國王加冕的地方,同時安葬了眾多已故英國名人像大文豪Charles Dickens、博物學家Charles Darwin、英國物理學家Issac Newton、英國前首相Winston Churchill等人。如果說到倫敦旅遊不來這裡參觀,那真的不能算是來過倫敦。
雖然將近二十英鎊的入場費是有點貴,加上對於不太熱衷參觀博物館的朋友來說,買Museum pass 又有點太浪費,但我真的強烈建議各位花兩個小時,去感受、看一下這座世界文化遺產,而不只是在外面拍照而已。
接下來還有一個多小時的空檔,就在參觀完Westminster Abbey 後,在Parliament 旁邊的Thames River 兩旁瞎逛,沒錯,真的是瞎逛,因為我今天的所謂行程已經走完了…Big Ben、Parliament、乃至於倫敦的新地標London Eye,儼如倫敦的化身,想到了倫敦就會想到這些地標,在這些建築旁邊經過的時候就只有一種感覺:我真的來到倫敦了!
已經快三年沒有寫過遊記了,不管怎樣,這是給自己的一個功課、一封情書,因為這是跟過去的自己揮別,但同時也在跟去年的倫敦再談一次戀愛。
如果能夠實實在在的跟另一半走遍天涯海角,那是一件多浪漫的事啊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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